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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FOXY涉侵權逾58億 負責人被訴"

台灣網友歡迎的P2P電腦檔案交換軟體小狐狸(FOXY)涉及侵權,可讓人非法下載音樂、影片,侵權金額高達五十八億四千兩百萬元,一舉將設計推出此一軟體的景昌資訊科技公司與負責人李憲明,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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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方認為,小狐狸FOXY交換平台網站、電腦檔案交換軟體,已對上華國際、環球國際等多家公司的音樂著作,以及美商迪士尼、華納兄弟、二十世紀福斯等多家公司的電影著作,遭受侵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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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xy 也被檢調盯上了…
看來以後有用的人要非常小心了,不然可能會被抓,到時要賠大錢了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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